福建省邵武市槎溪国有林场:
你场《关于要求对邵武市槎溪国有林场2016年旧村复垦项目范围进行变更调整的请示》(邵槎行〔2018〕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场上报的设计变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卫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度)。
二、根据《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和规划设计变更要求,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进行确定,同意将该项目规模面积进行变更调整。本项目原规模面积17.79亩,其中:村庄复垦耕地面积17.79亩,先行安排上网交易指标14亩。调整后项目规模面积14.30亩,新增耕地面积14.30亩,挂钩指标14.30亩。
三、可拆迁地块范围内必须按原施工设计要求全面完成整治。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