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武市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发挥行政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有效化解我市自然资源领域争议纠纷,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邵武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员如下:
组 长:郑雨生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达坤 党组副书记
副 组 长:魏国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锦霖 副局长
陈文龙 副局长
黄 武 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
吴汉明 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指导员
陈 飞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成 员:林美珍 综合办负责人
廖健春 行政审批与法规股负责人
朱光辉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
管理股负责人
方力群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负责人
周有忠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城乡建设管理股股长
雷 文 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负责人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
王晓华 机关党委办负责人
孙全邦 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主任
叶 明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苏 旭 耕地保护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于卫东 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和法规股,负责具体统筹、组织实施、协调保障以及行政调解工作的检查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廖健春同志兼任。
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动替补,不另行文。
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