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水平、陈文荣、黄玉凤、林建文、杜慎仁、危建军:
你们报来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申请报告》《土地使用权受让报告》及有关报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许水平等5人使用的四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补办出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56.00平方米,核定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计算。
同意根据邵武市人民法院(2020)闽0781执恢85号《执行裁定书》、(2020)闽0781执恢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原登记在被执行人危建平、曾美凤名下位于张三丰大道262号詹家垅新苑小区3幢1001室及4幢1层C04号杂物间产权登记在买受人危建军名下,由危建军申请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补办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26.03平方米,核定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计算。
各补办出让人的具体姓名、出让地块座落、出让面积、出让年限、应缴的土地出让金金额详见附件。
二、注销已核发给危建平、曾美凤证号为邵国用(2014)第03338号、0334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你们应在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的权利、义务和有关费用的缴纳按市自然资源局与你们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执行。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须按规定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具体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附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宗地清单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宗地清单
序号 | 权利人、土地使用者、申请执行人 | 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土地座落 | 土地 用途 | 补办出让批准土地面积(平方米) | 补交出让金金额(元) | 出让 年限 (年) |
备注 |
1
| 许水平 |
闽(2020)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23758号 | 熙春中路陈家山三巷三弄2号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 100.00 | 23140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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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文荣 黄玉凤 | 闽(2018)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5127号 | 张三丰大道262号詹家垅新苑小区1幢C6号杂物间 | 1.46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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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建文 | 邵武市国用(2007)第B02954号 | 邵武市房权证水飞字第0241号 | 飞达路4号2单元104室及29号杂物间 | 16.27 | 4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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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杜慎仁 | 邵国用(2003)字第13545号 | 邵武市房权证通西字第1423号 | 五一路95号园丁新村8幢1单元501室及1号杂物间 | 38.27 | 6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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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危建军 (买受人) | 邵国用(2014)第03341号、03338号
| 房权证邵武字第20141228 | 张三丰大道262号詹家垅新苑小区3幢1001室及4幢1层C04号杂物间 | 26.03 | 34600 | 根据法院判决由买受人危建军负责办理,并补缴相关费用。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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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03 | 37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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