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指南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邵武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邵武”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本《指南》。
邵武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㈠公开范围
邵武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
●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许可;
●重大建设项目;
●应急管理;
●社会公益事业;
●土地征收信息;
●城乡规划信息;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㈡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邵武”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㈢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㈣获取信息的办法
登入“中国邵武”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的“市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㈠自然资源局综合办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9-6325137
传真号码:0599-6336220
电子邮箱:fjswcf@126.com
通信地址:邵武市熙春中路301号自然资源局综合办
邮政编码:354000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㈡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邵武”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邵武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邵武”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㈢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中国邵武”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