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2024-02-20 14:56 来源:邵武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邵武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邵武市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共邵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邵武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完善法制体系,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巩固发展信用建设成果,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强化组织领导

深入推进交通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声祥亲自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分工任务,根据部署安排,坚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局始终注重学习效果,坚持学习好、贯彻好,把学习成果转化成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实践,真真正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一是多形式多角度加强学习,全面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行业各方面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过程结合《邵武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制定《2023年交通运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邵武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工作要点》,同步制定并公布《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完善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的良性互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党组学习计划,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培树,充分发挥领学促学带动作用。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加强道路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E政务”系统和APP宣传,完成涉及道路运输行业服务事项入驻“e政务“自助一体机平台,同时可在运政系统办理。按照省、南平市部署要求,设置“跨域专窗”统一办理市内通办、跨省通办等跨区域事项。接收并及时办理入驻省“e政务”自助一体机平台上涉及道路运输行业23项便民服务事项,2023年共办理市内通办件18件二是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南平市级审批事项下放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事项的承接工作,调整权责清单系统,及时制定、修订服务指南。是进一步做好“三减提升”指标落实。我局156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平均材料3.38个,平均环节2.22个,全类型减时间占比91.7%,即办件占比82.05%,一趟不用跑占比100%,审批服务效率不断提升。

(二)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邵武市交通运输局2023“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监管工作具体方案。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我局不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动态管理全年共开展2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每次按照企业库的总数(111家企业)5%进行抽查,全年抽查企业12家,占比10%,覆盖了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领域: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站场,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培训。工作中,我局按照规定使用南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及时通过交通局官网进行公示,同时将检查结果录入进“互联网+”监管平台。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我局按照要求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宣传普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人民群众交通运输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路政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宣传月等宣传契机,积极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执法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宣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推动“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制定2023年学习培训计划,并要求执法人员每年业务培训不少于4次,2023年共开展业务培训8次,受训人员160人次。培训包括:《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相关判定指南》《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并组织了织1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评测,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综合执法素质。

二是主动公示执法案件信息。每月中旬左右,我局会将上月案件办理情况绘制《行政处罚案件登记表》,并在部门官网予以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同时,每年年底我局执法大队会将全年执法案件情况,包括违法事由、当事人、处罚金额等信息装订成册,形式年报,报送至南平市交通执法支队进行备案。并依托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录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裁量标准等执法信息。

三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根据行政执法规范,在保证执法过程文字全记录的基础上,逐步推进重大执法案卷中,进行音像记录并且附卷存档,包括行政处罚程序的启动、询问调查等实现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管理。但由于目前缺失专门执法人员对音像信息的收集和刻录等工作,仅能对部分在执法过程中有争议的重大案件进行附卷存档。

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编制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我局对于公民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法人三万元以上的案件,均有通过重大法制审核。

五是推进一体化融合行政执法。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的要求,逐步完善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工作进行,现已配备到位政务外网电脑3台,移动执法终端9台,40名执法人员完成设备上线,并实际运用到检查办案中,保障一体化执法平台切实有效运用。

六是积极探索推行说理式执法。“释法、说法”贯穿于交通运输执法、服务全过程,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在知法、懂法中更好地守法,让执法有温度更有力度。首先坚持事前说理,加强普法宣传。秉承“教育在前,处罚在后”执法理念,让执法更有温度。对交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首次违规违法且违法情节轻微的行为,由执法人员对行为人采取口头引导教育,加强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其自觉改正,并在事后加强督促检查,将宣传、教育、参与有机结合,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其次坚持事中说理。突出体现案件的由来、违法行为现场描述、案情相关证据的分析认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事先告知情况、列明当事人违法行为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款内容、注明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理由等内容,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做到晓之以法、以理服人,使当事人认识到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最后坚持事后说理,罚后释疑。对下达处罚决定书后不愿执行的当事人,交通执法大队推行“罚后释疑”工作。执法人员再次开展行政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及量罚标准的解释工作,让当事人更加清楚为何受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争议的发生,促使被处罚对象自行缴纳罚款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从而提升案件的执结率。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影响力有待增强。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比较分散,不够广泛,未形成宣传合力和强大声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还相对薄弱,适应新形势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也有待进一步创新发展。二是日常执法中,执法队伍人员缺乏,队伍老龄化,文化偏低,与新形势下推进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目标任务不相适应。

下一步计划

(一)加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力度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行政执法管理,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五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交通法律法规为重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法治教育,增强交通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提高交通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促进群众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坚持不懈深化执法为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运用好新闻媒体、信访投诉举报、12328服务监督热线、“民生110”等各方面的渠道和力量,注重倾听和收集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意见,继续深挖其他突出问题,动态形成问题线索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持续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的运用。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执法文书使用,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文书管理和规范化使用水平,使执法文书填写、运用更规范、准确。二是进一步强化在执法程序方面的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各阶段程序要求,使程序意识深入人心,程序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粗暴执法、无证执法、公路“三乱”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

 

                    

 

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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