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安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11月26日至27日,南平市安委办和消安委办对我市工贸行业 “厂中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4家出租企业及部分承租企业,发现安全隐患36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条。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工贸行业人员密集企业“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南安委办〔2024〕7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厂中厂”摸排情况
单位名称 | 出租企业(家) | 承租企业(家) | 企业自查隐患(条) | 三合一场所(处) |
经济开发区(城郊产业园) | 46 | 177 | 64 | 0 |
城郊镇 | 1 | 1 | 0 | 0 |
水北镇 | 4 | 12 | 0 | 0 |
洪墩镇 | 1 | 2 | 0 | 0 |
下沙镇 | 1 | 2 | 0 | 0 |
通泰街道 | 6 | 24 | 11 | 0 |
水北街道 | 2 | 4 | 0 | 0 |
晒口街道 | 1 | 2 | 0 | 0 |
邵武市建发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 | 64 | 0 | 0 |
二、“厂中厂”检查情况
单位名称 | 检查企业(家) | 发现隐患(条) | 隐患整改(条) | 三合一场所(处) |
经济开发区(城郊产业园) | 22 | 140 | 117 | 0 |
水北镇 | 3 | 8 | 8 | 0 |
下沙镇 | 2 | 6 | 6 | 0 |
洪墩镇 | 2 | 5 | 5 | 0 |
水北街道 | 3 | 6 | 5 | 0 |
晒口街道 | 1 | 2 | 2 | 0 |
应急管理局 | 21 | 82 | 60 | 0 |
消防救援 大队 | 16 | 23 | 15 | 0 |
农业农村局 | 7 | 8 | 7 | 0 |
三、存在的问题
(一)摸排工作不细致。各乡(镇)街道、园区未能有效开展“厂中厂”专项整治,如均未发现“三合一”场所;摸排工作不全面,未全覆盖,如经济开发区未将福建新创立家居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承租企业纳入汇总表,通道街道未将福建省邵武五丰纺织有限公司承租企业纳入汇总表。
(二)企业自查流于形式。部分出租方企业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如福建众竹竹木有限公司处于拍卖交接阶段,目前无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未明确安全管理人;多数企业自查不深入,发现隐患数量少,如国建发竹循环园、竹制品初级加工区一、三期承租企业自查均未发现任何安全隐患。
(三)检查不全面质效不高。部分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本次“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够重视,未按照整治重点,结合自身职能,组织推动整治行动,如目前仅9个单位上报专项整治统计表。
(四)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部分企业消防设施配备不全或老化,如灭火器配备不足,应配备室内消火栓的没有配备,疏散指示标志未配备或配备不全,消防通道堵塞等,如邵武市中杰竹业有限公司大于300平的木板加工厂未配室内消火栓;福建新创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厂区消防车道堆物宽度不足,厂房里安全出口标志灯缺失。
(五)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未动态清零。福建众竹竹木有限公司承租企业邵武市祥照竹业有限公司和邵武市鑫宏竹制品厂,作业场所积尘严重,且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未采取防范点燃源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再次开展“厂中厂”摸排工作,重点聚焦“三合一”场所,核清“厂中厂”企业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对照自查表再排查再整改,于12月15日前将“厂中厂”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安委办。
(二)对南平市级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见附件),分别由市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督促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并复查验收,整改情况汇总后及时反馈市安委办。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督促企业对检查发现及企业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明确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
(三)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整治行动,于12月15日前将“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计表上报市安委办,并将排查情况录入南平市应急管理平台“一库三单”信息化管理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南平市安委办将于12月11日以后对我市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顶格行政处罚,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曹阳、刘宇涛,杨丽芳;联系方式:0599-6335139,0599-6322115;邮箱swsyjj@sina.com。
附件:“厂中厂”专项整治市级督导检查问题汇总
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7日
邵安委办〔2024〕39号 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工贸行业“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