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关于邵武市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排污权
核定情况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排污权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7天),监督电话:6217980。
企业名称 | 项目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邵武市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初始排污权 | 0 | 0 | 2.024 | 2.552 |
邵武市齐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初始排污权 | 0 | 0 | 2.011 | 10.052 |
邵武市兴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初始排污权 | 0 | 0 | 4.15 | 10.23 |
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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