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策是为落实国家种业振兴战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现代种业体系而制定。通过系统性扶持措施,全面提升邵武市种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
资源保护:支持建设市级种质资源保护中心,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建立种质资源库。
新品种奖励:鼓励种业企业入驻,作为独立选育或作为第一选育单位。
1.通过国家级审定的新品种奖励10万元;
2.通过省级审定的新品种奖励5万元;
3.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每个品种奖励3万元。
同一品种同时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审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单个主体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5万元。
许可证奖励:实施种业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申领国家级和省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取得国家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证)奖励50万元;
2.取得省级许可证(B证)奖励30万元。
龙头企业奖励:
1.新获评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奖励10万元;
2.新获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奖励5万元。
设施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烘干服务站、种子加工车间、仓储库等设施,对购置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按规定予以补贴。
用地保障:种子企业在用地、融资、科技创新等方面享受与工业园区项目同等的政策待遇。
金融支持: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开展评级授信和利率定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并按规定享受“乡村振兴贷”等贷款贴息政策。
组织保障:要求各乡镇街道将杂交水稻制种作为乡村振兴重要工作。
政策协同:在人才、用地、资金等方面提供系统保障。
市场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与权益保护。
社会参与:拓宽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种业发展。
适用范围:邵武市域内从事杂交水稻制种的种业企业
实施期限:自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解释部门: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奖励力度大:新品种审定奖励最高达10万元,许可证奖励最高50万元。
支持全方位:覆盖从研发到生产经营的全产业链环节。
资源保障实:用地、融资等关键要素得到优先保障。
期限明确:实施期有利于企业规划中长期发展。
该政策的出台将显著提升邵武市杂交水稻制种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当地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