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福建省邵武市周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二、征收(使用)土地位置
邵武市通泰街道长坪村、沿山镇下畲村、沿山镇周源村。
三、土地用途
水工设施用地。
四、被征收(使用)土地权属及面积
征收(使用)土地110.4098公顷。其中:农用地102.7431公顷(耕地2.1596公顷、园地0.8361公顷、林地95.229公顷、其他农用地4.5184公顷)、建设用地0.1551公顷、未利用地7.5116公顷。
五、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本征地补偿严格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以及《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邵政地〔2023〕148号)执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南政规〔2024〕4号)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
七、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本次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60日内,不服省政府土地征收行政行为的,可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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