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邵武市人民政府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2026年邵武市“迎宾客引人流 促消费促发展”激励奖补政策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6-07-27 11:02 来源:邵武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南平发挥生态人文优势建设大武夷文化旅游圈核心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62号)精神,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有效调动行业协会、商会、在外乡贤,各类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主体及市民个人的积极性,鼓励其发挥资源优势,招引域外人员来邵武开展会议展览、休假疗养、参观考察、学习培训、比赛竞赛、文化演出、研学团建、经贸展销、节庆活动等各类活动,推动流量经济转化为增量经济,助力邵武全方位绿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目标任务

招引南平域外人员来邵武开展会议展览、休假疗养、参观考察、学习培训、比赛竞赛、文化演出、研学团建、经贸展销、节庆活动等各类活动达到3万人次;规模以上活动20场。

、主要内容

奖补范围和标准共5个方面。

1.市域外人员引流奖励范围对组织南平市域外人员来邵武开展会议展览、休假疗养、参观考察、学习培训、比赛竞赛、文化演出、研学团建、经贸展销节庆活动等各类活动(旅行社组织的纯旅游团体,不纳入本政策的奖励范围)单团人数在30人以上,并在邵武市住宿1晚以上社会主体,每人每晚奖励10元,连续住宿2晚以上的按累计住宿天数计算奖励;单个社会主体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2.文体旅活动专项奖励。社会力量举办非遗、美食、赛事等活动,引入南平域外游客50人以上并住宿的,按50//晚奖补,每人最高不超过200元,每场最高5万元,单主体每年补助总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由财政资金举办的活动,不纳入奖补范围。

3.商务活动专项奖励统筹50万元资金,鼓励企业在邵举办研讨会、交流会、商务年会、团队建设等各类团体商务活动,在我市举办上述活动,且引入南平市域外参会人员达30人及以上、在我市住宿1晚及以上,企业支付的场地租赁、餐饮、住宿、会务服务等总消费金额达6万元以上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参会人员达30—40人,按总消费金额的5%奖励;40—50人按10%奖励;50人及以上按15%奖励,每场活动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4.疗休养活动专项奖励。对协同市总工会招引南平市域外职工群体到邵武市各级基地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的基层工会,按照实际引流活动人次对等给予其单位职工疗休养奖励资金每人每天100协同市总工会招引南平市域外职工群体到邵武市各级基地开展春秋游的基层工会,按照实际引流活动人次对等给予其单位职工疗休养奖励资金每人每天60元。

5.研学团建专项奖励。凡由社会主体招引南平域外的研学或团建团队邵武市级以上研学基地,住宿1晚及以上,且单批次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市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引流的人数,本地学生开展交流研学。

三、申报方式和流程

社会主体在活动结束后,按活动申报材料要求开展情况统计表、奖补申报表、申报承诺书;住宿发票、人员名单;活动相关方案或协议合同;现场照片不少于2张),提交申报材料至相关行业活动主管部门。

由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习培训、研学团建类活动,工信和商务部门负责审核会议展览、经贸展销类活动,文体和旅游部门负责审核参观考察、文化演出、节庆活动比赛竞赛类活动,总工会负责审核休假疗养类活动。

行业活动主管部门要指导社会主体做好奖补材料申报工作,确保奖补材料规范、齐全。申报引流专项奖励原则上应于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行业活动主管部门提交奖补申报材料,各行业活动主管部门活动结束1周内完成材料审核,报送至市迎宾客办,统一向社会主体拨付奖补资金。

四、政策适用范围与期限

适用范围:行业协会、商会、在外乡贤,各类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主体

实施期限: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2611日起开展的迎宾客活动,有效期至20261231

解释部门:邵武迎宾客(联系方式:0599-622568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